乐山市建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导语 乐山市建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人申请 → 中心现场核验 → 评估机构评估 → 中心审批 → 银行签订借款及抵押合同 → 借款人办理抵押→ 发放贷款。详见正文。
乐山市建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 → 中心现场核验 → 评估机构评估 → 中心审批 → 银行签订借款及抵押合同 → 借款人办理抵押→ 发放贷款
2、办理地点:乐山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网点
乐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进入】
3、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4、办理时限:现场核验评估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理材料:
①身份证件;
②户籍材料;
③婚姻关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④《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⑤县(市、区)以上的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
⑦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说明:
1.异地公积金缴存户由申请人提供经房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记录、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最近 6 个月缴存明细;
2.产权其他共有人中有未成年人的(年满 18 周岁后,需确认其监护人办理的抵押手续),应提供同意贷款及抵押的公证书;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屋份额核算。
相关推荐:乐山市建造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乐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服务网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