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条件是什么
导语 乐山市首次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6个月内申请,期房以备案登记时间或楼栋通过评审时间孰晚算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乐山市首次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6个月内申请,期房以备案登记时间或楼栋通过评审时间孰晚算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4.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5.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3个月;
6.所购住房是国有土地上修建的,且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7.《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需求材料:
1.首付款凭证(首付款收据和银行支付凭证)
2.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身份证件
相关推荐:乐山市公积金购房指南【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乐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服务网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