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金口河区城镇户口居民低保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乐山金口河区城镇户口居民申请低保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身份证;2.户口簿;3.残疾人需提供二代残疾证;4.身份证正反面双面复印,户口本逐页复印。)

  2、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原件

  (授权办理部门对申请家庭(个人)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的书面材料。每一位授权人必须签字。)

  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原件

  (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书面材料。)

  政策依据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申请低保时,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草地)确权证明、收入证明(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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