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建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乐山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户籍材料、婚姻关系材料等,具体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乐山新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件;

  ②户籍材料;

  ③婚姻关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④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首付款凭证(首付款收据和银行支付凭证)。

  说明:

  1.首付款凭证为申请人或配偶姓名的刷卡 POS 单或现金收款单;

  2.异地公积金缴存户由申请人提供经房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记录、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最近 6 个月缴存明细;

  3.职工与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产权其他共有人应现场签署书面同意后方能申请;产权其他共有人中有未成年人的(年满 18 周岁后,需确认其监护人办理的抵押手续),应提供同意贷款及抵押的公证书;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屋份额核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乐山公积金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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