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办理条件

导语 乐山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乐山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办理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属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2.应在达到主体封顶或工程竣工要求后 6 个月内申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18 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4.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5.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6.住房在国有土地上且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7.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1.5 倍的住房进行房屋抵押;

  8.《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乐山公积金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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