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看护人员招聘报名程序与体检安排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看护人员),乐山市公安局看护人员招聘报名程序与体检安排详见正文。

  一、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在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二楼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243号);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提供乐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健康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

  “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开始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将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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