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租房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

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自愿申请、分批审核、分级审批、动态管理,乐山公租房租赁期限和租金是多少呢?详见正文。

  1.租赁期限: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

  2.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最高不超过市场租金水平的75%

  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租金标准由市住保局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3.租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家庭按市场租金标准的15%支付租金;农民工家庭按租金标准的50%支付租金;外来务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按租金标准的75%支付租金。现有廉租住房在租赁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原有价格执行,租赁期届满后租金标准按现有政策执行。

  4.其他事项: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乐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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