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申请材料及办理方式

导语 出入境通行证是我国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身份证明文件。乐山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申请材料和办理方式是怎样的,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1.持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类须提交:出生证明。

  2.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近期免冠照片2张。

  4.持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类须提交: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

  5.持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类须提交:父母的身份证明。

  受理条件: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出入境的。

  收费标准:

  15元/证。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

  详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入境管理支队。

  咨询电话:0833-249904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证件】可获取乐山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护照等证件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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