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方法
导语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乐山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材料、条件和方法详见正文。
一、申请材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5-10级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
二、受理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街道555号。
详细地址:2号楼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楼大厅单位自助服务区。
3.咨询电话:0833-2158662。
四、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