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方法

导语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乐山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材料、条件和方法详见正文。

  一、申请材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5-10级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

  二、受理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街道555号。

  详细地址:2号楼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楼大厅单位自助服务区。

  3.咨询电话:0833-2158662。

  四、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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