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认定办理方法

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乐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详见下文。

  一、窗口办理

  1.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

  详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营商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4号窗口。

  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注:节假日除外)

  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

  1.支持办理事项: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2.网办地址:

  点击进入

  3.办理流程图: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通过四川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信息内容真实无误,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承担。

  (2)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审批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审。预审后如需补正材料的,按照补正流程进行;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受理流程进行。有关重要信息将通过手机通知。

  三、申请材料:填写并提交公租房申请表。

  四、咨询电话:0833-2523603。

  五、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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