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导语 流动人口在乐山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仅向居住地、就业、就读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3.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4.下列条件之一:

  a、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b、居住房屋是具有合法所有权、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c、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具体办理指南请查看:乐山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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