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
导语 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乐山创办企业,按其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对毕业5年内在乐山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6月12日后在乐山创办企业的毕业5年内中专毕业生,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及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适用日期:长期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27467
申请渠道: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方式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乐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取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领方法,以及创业补贴,租房补贴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