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如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导语 乐山如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小编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一、申报材料:

  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的,可免交);

  2、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及两张规格为33mm×48mm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已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一份,A4规格。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本人向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齐备的,领取《申请回执单》作为申请回执和领证凭据。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后报市公安局审批、打印签注,省公安厅统一制发新证。

  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证件工本费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多次往返签注100元/件。

  五、联系方式:0833-2499048 5182555

  六:投诉电话:0833-5183666

  七、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中心城区嘉定北路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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