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指南
导语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乐山市如何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一、窗口办理
1.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街道555号。
详细地址:2号楼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楼大厅17号窗口。
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咨询电话:0833-2158662。
二、网上办理
1.支持办理事项: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2.网办地址:【点击进入】
三、申请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
2.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病残津贴申报审批表。
四、受理条件
申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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