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改造老旧小区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及额度

导语 乐山市由职工出资改造老旧小区或住宅增设电梯,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申请材料和提取额度是怎样的?详见正文。

  一、申请材料

  1.职工出资改造老旧小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相关部门批准文件、个人实际支付票据。

  2.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协议书(含每户分摊费用)、电梯使用登记证、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二、提取额度

  1.职工出资改造老旧小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三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费用。

  2.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三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个人分摊实际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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