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购买商品(新建)住房补贴认定标准

导语 乐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认定以乐山市本级和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认定标准

  1、首套房、第二套房以乐山市本级和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2、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二孩及以上查询结果单。

  3、本次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为准

  提示

  1、在2022年4月22日前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一购房人若存在同一房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记录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保持一致,不得增加、减少共有人。

  2、购房人应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或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半年内进行补贴资格确认;购房人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申请补贴。

  3、“购房人”是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的自然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乐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获得购房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条件、补贴范围、认定标准、补贴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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