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工补充医保赔付规则

导语 11月5日起,2022乐山职工补充医保开始缴费,缴费标准为225元/人·年,乐山职工补充医保赔付规则详见正文。

  发生下列情况的赔付办法:

  (一)因工伤、女职工生育(含流产、引产、保胎、正常生产及难产)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二)因意外伤害(不含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内的,按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赔付,超过封顶线的部分,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三)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四)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五)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六)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七)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八)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乐山医保缴费、医保查询、转诊就医、住院办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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