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及网上预约

导语 办理港澳证如何不做无用功,小编在这里教大家。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军人提交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提供居民户口簿);(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3)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四川省常住户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就近办理护照,需提交此项材料);(4)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查验原件(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提供)。

  办理流程: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出入境接待中心或者出入境办证点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采集或核验指纹。 审核不合格的由受理民警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受理合格的获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并完成缴费手续。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乐山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1)在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港澳通行证到户口所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续签即可。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市区需2个工作日,区市县需5个工作日。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833-249904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乐山公安出入境五通桥区受理点

  办公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183号公安分局一楼

  咨询电话:0833-33079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乐山市井研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窗口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3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833-57000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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