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补领检验合格标志操作指南(材料+流程)
导语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窗口补领检验合格标志,详见正文。
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牌证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112号;
咨询电话:0833240376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假日除外)。
其它说明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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