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本级2021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

导语 2021年乐山市市本级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安排详见正文。

  一、报考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乐山市市本级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18:00。

  网上缴费: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间可能会进行调整,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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