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提示

导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乐山市教育局对此做出了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提示,详见正文。

  各位家长朋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目前正值2021年秋季开学季,为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乐山市教育局特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不再缴纳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类培训费用。如您的子女确有培训需求,应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xwpx.emis.edu.cn/),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的培训费用,并依法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开学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并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省上将进行明察暗访,我市也将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发现违法机构、违规培训行为或将随时叫停培训,提醒您务必慎重选择,以免给您和孩子带来困扰。

  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寄托着家庭的幸福和希望,也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和不变追求。我们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行课后服务5+2模式全覆盖。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尊重孩子成长规律,主动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2134316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3304166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3441667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2718479

  峨眉山市教育局:5536281

  犍为县教育局:4234270

  井研县教育局:3711890

  夹江县教育局:5655017

  沐川县教育局:4608231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5228591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4511039

  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2599112

  乐山市教育局:2440290(校外培训) 2432984(课后服务)

  乐山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双减】可获取乐山双减政策相关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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